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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道兴接听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道兴接听 发布时间:2014-06-19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5月23日王道兴副市长接听群众来电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人:张女士 反映内容:在盘龙区龙泉路麦溪村通信团旁边有一个搅拌站(不知道名字),该搅拌站没有设置任何防尘措施,导致灰尘扰民严重,且该搅拌站通宵作业,噪音严重扰民;另外,旁边的一个窨井盖经常被压坏,影响行人通行,希望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经盘龙区政府、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张女士投诉的搅拌站为昆明东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红云分公司搅拌站,位于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麦溪村。该搅拌站设计规模为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日均生产混凝土800立方米。 经检查,该搅拌站的静电布袋式除尘装置、料场喷水装置等正在运行,该公司搅拌站虽采取了一些降尘措施,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麦溪村有一定影响;由于昆明市区交通管制,搅拌站运输罐车只能在夜间22:00后进入城区,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较大,存在通宵作业的问题;该搅拌站的车辆出入厂区行驶到龙泉路时,由于长时间重车碾轧,导致道路上部分窨井盖破损,给周边村民出行带来不便。 针对该搅拌站存在的问题,盘龙区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东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红云分公司搅拌站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责成该公司搅拌站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喷淋装置和洒水次数;调整生产作业时间,控制进出厂区车辆的噪音和夜间减少使用产生噪音的设备并修复破损窨井盖。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女士。 2.反映人:唐先生 反映内容:五华区小菜园村197号的“天天快餐馆”,几年来每天中午12时、下午17时做饭时都将未经处理的油污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导致附近经常出现下水道堵塞情况,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经市滇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市民唐先生反映的197号为民房,快餐店所处的位置实为196号,且该店已于2013年12月20日转让给常彦良经营至今,现名叫“阳光快餐店”,性质为个体经营户,该店在经营中未设置隔油池,厨房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油污废水直接排入小菜园污水管内。执法人员打开污水检查井进行察看,污水检查井内有大量油污、残渣堆积、阻塞,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行政调查通知书,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及时整改,要求该店必须设置规范的隔油池,清理打捞污水检查井内的油污、残渣。经执法人员2014年5月26日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隔油池正在建设中,城市排水设施污水检查井内的油污、残渣已清理打捞干净。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市滇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店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同时,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监管,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答复情况:已答复唐先生。 3.反映人:周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寻甸县民族中学的一名老师,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学校周边经常有刺鼻性气味在空气中弥漫,如氢氧化钠等烧碱的气味,空气污染严重,许多师生有身体不适的反应,此事已经多次反映但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调查,异味来源于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看,部分刺激气味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硫脱硫装置和硫化氢装置及污水处理站隔油池焦油散发和溢出的无组织废气。 针对该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投诉该公司废气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提出了要求和整改通知:一是针对先锋化工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市环境保护局和寻甸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人约谈了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就其刺鼻性气体污染扰民情况听取了企业整改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前期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市环境保护局对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消除恶臭气体污染扰民及环境整改意见的通知》;四是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跟踪监管,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答复情况:已答复周先生。 4.反映人:张先生 反映内容:为迎接首届昆明“南博会”,市交警八大队和官渡区住建局于2013年4月在昆明世纪城北侧金源大道中间安装了隔离栏。世纪城3个小区(沁春苑、忆春苑、茗春苑)门口,本该设立斑马线却被拒设,从而导致数万居民长期出行难。市民乘坐173、174、232路公交车下车后,要么步行1公里、要么翻越隔离栏才能到达路对面,既影响来往车辆安全行驶,又给居民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办理结果:市交警支队于5月27日上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前往实地进行了会商,经多部门实地踏勘、综合研究,决定不采纳该市民的意见,主要原因为:金源大道是一条城市景观大道,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提升道路的通行效率并保障周边市民的出行安全,相关职能部门经多次调研后在该道路设置了路中交通隔离栏。从运行一段时间的效果来看,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市民的出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且在来电人反映路段的东西方向各有一个十字路口,两个路口间距400米,均设有人行横道供行人过街,距来电人建议开口的三个小区所在地最近的只有100米,最远也不超过210米。按照2012年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上设置人行横道线的间距建议为250米至300米,市民可选择离自己最近的有人行横道的路口过街,虽绕行一定路程,但却保证了人身安全。因此,从保证道路通畅、市民出行安全角度考虑,在来电人反映的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同时,交警部门也恳请交通参与者多立足于大局,着眼整体,对交通问题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识。 答复情况:多次拨打反映人电话,语音提示均为空号。 5.反映人:张先生 反映内容:在盘龙区穿金路和园博路交叉口有个昆明醋酸纤维厂,该厂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我有相关的视频和相片证据):一是该厂24小时不间断进行机器生产,发出很大的轰鸣声,噪音严重扰民;二是该厂有七八个大烟囱,不定时排放废气,我有不同时段的排气照片;三是每晚22:00左右,该厂房就会在厂内靠近巨和美术小区的围墙内装卸集装箱,产生的噪音扰民,希望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经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昆明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25号,于1993年建厂、1995年投入使用,现有一条年产3.4万吨烟用醋酸纤维生产线。生产中的废气排放主要为燃煤锅炉烟气和生产工艺丙酮回收废气,其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经察看今年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存储数据及盘龙区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外排废气均未超过国家标准。厂界噪声经盘龙区环境监测站检测,3个噪声敏感点的噪声检测值未超过GB12349—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现场察看,投诉人居住的巨和艺术家小区(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12幢与集装箱堆场共用该公司围墙,相距不足20米。由于该公司运输集装箱的车辆受市区交通限行管制,集装箱运输车辆受管制在晚间22时之后才能进到该公司集装箱堆场上卸载。集装箱堆场的吊车(60吨)在搬运集装箱工作中产生的噪声对巨和艺术家小区居住环境的影响是存在的。 对此,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优化集装箱堆场的操作程序,装卸、倒箱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减少夜间工作时间,减少装卸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确需夜间进行装卸作业,且可能产生较大声源的,需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卸箱操作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增加其他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先生。 6.反映人:钱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西山区西园路西华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是1996年建设的老小区,从2013年开始该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但因有些用户不愿交跑冒滴漏公摊费,导致小区一表一户改造工程断断续续,现在我们小区已经连续停水好几天了,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办理结果:经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调查处理,情况为:1.因昆明市连续干旱,各水源水库的蓄水量不足,城市供水紧张,缺水问题突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将引用大河、柴河源水,以进一步加大水厂供应量,预计2天左右西华小区的用水状况将得到缓解。2.关于户表改造前水费公摊问题。西华小区因管网使用年限较长,管网老化漏水情况严重,单元总表与各户分表的水费差额较大,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方能彻底解决。目前,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正在与小区住户进行协商,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将最大限度承担水费损失,请小区住户给予支持配合,尽早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答复情况:已答复钱女士。 7.反映人:匿名 反映内容:晋宁县上蒜镇茨巷河(晋宁县三条入滇河道之一)入滇三公里处有六个砂石料厂,开采量超过规定,无安全生产措施,距离河道很近,已对滇池水体造成严重污染,这些厂都属于证照到期还在违法开采的情况,希望政府部门查处。 办理结果:市滇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请市国土局、晋宁县滇管局、晋宁县国土局,根据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对茨巷河沿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经过排查,茨巷河上蒜乡小朴村段有6家砂石料厂和1家选矿厂,具体为:昆明勇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宁锐驰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晋宁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晋宁公路管理段观音山石料场、晋宁荣兴砂石料厂、晋宁上蒜宝源砂石料厂、晋宁明亮选矿厂。以上7家企业厂区,均不在河道保护范围内,建有污水收集设施,无污水排入河道的行为,也没有乱扔乱丢垃圾的现象。其中,除晋宁兴达工贸有限公司采矿权到期,现正按照晋宁县政府要求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外,勇成、锐驰、公路管理段观音山石料场、宝源等5家砂石料厂的证照和审批手续齐全,属合法开采经营。晋宁明亮选矿厂的矿石堆放点距离河道保护范围较近,且无相应防护措施,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单位建设防护措施并限期清除所堆放的矿石,消除河道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6家砂石料厂在开采和恢复作业,虽然都采取了洒水除尘措施,但由于风高物燥,均不同程度存在扬沙、扬尘现象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成6家企业要强化除尘措施,避免对大气造成污染。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6家企业均存在边坡较陡,半坡上都有一些开采下来的大石头,存在滑坡及滚石的隐患,严重威胁山脚装载人员和车辆设备的安全,由晋宁县安监部门负责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答复情况:多次拨打反映人电话,语音提示均为无法接通。 8.反映人:郭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东华路社区东华小区东华里26号701号的住户,2011年我们这里进行雨污分流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楼顶安装PVC管造成主梁开裂,导致我们单元顶楼漏水影响居住,该情况我已多次向街道办事处、物管和社区居委会反映过,但是都推脱,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处理,希望帮助处理。 办理结果:金马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副主任牵头具体负责调查处理。金马街道办事处于5月26日、5月29日两次组织协调雨污分流主管单位官渡区滇管局、物业管理公司及投诉人本人到现场察看,综合分析导致漏水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房屋建盖时间较长,年久失修,屋顶防水层已老化;二是屋顶部分住户的太阳能漏水致使屋面形成长期积水;三是投诉人房屋上方屋顶地势较低,处于长期积水位置,无法从屋面的雨污分流口排出。 鉴于以上原因,本着对群众负责,多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在金马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下,多方达成共识,明确由金马街道办事处牵头联系施工单位对该幢房屋屋顶漏水部分进行防水处理,施工费用由四方共同承担,防水处理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 答复情况:已答复郭女士。 9.反映人:杨先生 反映内容:在阳光花园小区西福路与阳光北路交叉路口,因安装排水管网,导致路面拱起,致使过往车辆颠簸产生噪声,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结果:经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该路段由云南总承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排水管网路面开挖施工,由于周边地质条件差、存在路面沉降的情况,为防止在施工结束后自然沉降造成路面下陷,施工单位在恢复路面作业过程中有意对路面做了适当加厚。但阳光花园周边道路夜间施工空载车辆来往较多,路面稍有不平整就极易产生噪音扰民。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工程措施,对隆起路面进行打磨、压实平整,彻底解决路面隆起,噪音扰民问题。 答复情况:已答复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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